学好《规则》《规定》 一体推进落实

稿件来源:长江委水文上游局 发布时间:2019-11-08 作者:上游局 打印

  今年1月和7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先后施行,两部法规同向发力、一脉相承,都是党中央审议批准的,都是为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学好用好《规则》《规定》,一体推进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才能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思想认识上一体推进,牢固树立纪法双施双守的理念。《规则》《规定》以制度形式固化了先进的执纪执法理念。《规则》着重强调纪法贯通,要求实现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的融合贯通。《规定》着重强调法衔接,要求实现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一体贯彻落实《规则》《规定》,既要注重运用政治思维、纪律思维开展工作,又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并在实践中相互融合,为推进纪法贯通、法衔接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在工作标准上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办案质量。一体贯彻落实《规则》《规定》,必须严格遵循审查调查的证据要求和标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既要防止出现“差不多就行了”的想法,也不能机械对照、不计成本,搞过度取证。要强化精准思维,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过关过硬。要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综合运用不同形态处理。对极少数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人,要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确保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毫不松动。

  在机制制度上一体推进,推动纪法贯通、法衔接。一体贯彻落实《规则》《规定》,必须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一体运行机制建设。要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建立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工协作、一体推进监督办案的新模式。坚持把纪法“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使用,确保对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审查调查和审理处理,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稳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好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和退回补充调查工作,推动各有关机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

  在自我监督上一体推进,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规则》《规定》不仅对监督执纪执法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也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一体贯彻落实《规则》《规定》,必须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严格监督执纪执法程序,严把审查调查措施权限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按照《规则》《规定》的规定,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和文书手续。另一方面,要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于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离不开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贯彻落实《规则》《规定》为契机,不断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本领,提升运用政策理论、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精准处理、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全科医生”

 

责任编辑: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