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游局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上游局固定资产台账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实物资产数量和使用状态,完善资产信息,增强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现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盘点时间
2026年1月8日-2026年2月28日。
二、盘点范围
本次资产盘点以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入账日期为基准。对我局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和构筑物,设备,家具,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几大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三、在资产盘点实施过程中,应采用“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核对方法。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行签字确认;如发现账实不符,应当仔细核对账目,仔细追溯查找,确定找不到对应实物的,应填列资产盘亏表,另写情况说明;如有物无账,需先登记在备查表内,并仔细核实来源,将废旧资产组合利用和账外资产进行严格区分。确定为账外资产的应填列资产盘盈表,并对面积、权属、品牌、型号等关键信息详细登记。
四、上游局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盘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人须在盘点表及文字说明材料上签字。
五、提交纸质盘点表应按照要求保留资产关键信息列,补充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打印布局合理,签名规范。盘盈、盘亏表为空表的也须完成签名、盖章并提交。
各单位,本次盘点工作要求全面覆盖了土地、房屋构筑物和转入水利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下的房屋和水文(位)、雨量站各种基础设施。工作量很大,请安排专人实施,确保盘点工作实施完成。盘点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综合事业中心。
联系人: 惠燕莉 13983778861, 向本焕 18883973013。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