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分局、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我局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提高报表编制质量,现通知如下:
1、各分局(部门)将全年财务报销于2025年12月20日前上报财务科,分局预算一体化支付的款项务必于12月20日前录入系统。
2、各分局(部门)和个人务必于2025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科办理各类报销和结算业务。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办理经济业务取得的单据必须在2025年度报销,如无特殊原因,2025年发生的单据一律不得在2026年报销。
3、各分局(部门)及时清理往来款,职工个人借支应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如在2025年12月20日前因故不能归还的,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经领导同意后交财务科予以确认,否则将按我局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限推进工作,确保年度资金支付任务顺利完成。
行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