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局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上游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编辑:党群办公室 打印

局属各单位:

国庆长假将至,为进一步推动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平安祥和稳定,现就各单位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自查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一)涉水(野外)作业安全自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不完善、监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配备发放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应急保障物品过期未及时更换,防滑、防坠、防火等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作业期间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救生器具,测船机舱内吸烟、乱扔烟头、饮酒、趸船无人值班等“三违”行为;未按规定备齐相关救生设备、堵漏器材,安全标志缺失;野外作业未进行安全报备;未组织职工学习上游局突发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二)车辆交通安全自查。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车辆检验、保养、故障维修手续不全;车辆未执行专人管理,乱停乱放;开疲劳车、酒后驾车、开霸道车、超速、超载等违规、违法现象等;兼职驾驶员管理不规范;车辆使用期间,未认真排查运输物品安全性,对存在风险的物品,未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并避免风险物品混装;节假日车辆未按规定封存等。

(三)水文缆道安全自查。对照《上游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水文缆道测验安全风险防范“六条措施”的通知》(上游局〔2024〕100号),是否严格执行缆道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办法、修订上墙缆道操作规程、制定缆道专项应急预案、开展缆道事故应急演练、制作应急处置卡、做好海事报备并完善警示标志。安全意识淡漠,未按章操作,相关安全规定执行不严不实;缆道设施存在隐患,如地锚松动、地锚拉线锈蚀、支架变形移位、主索和循环索老化;防雷措施不满足要求,如接地电阻阻值不达标,地网、线缆锈蚀等。

(四)水环境监测分析实验室安全自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落实不到位,存在管理盲区。实验室消防设备自动模式、手动模式设置不合理,消防设施过期失效等。

(五)办公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制定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平时未开展消防演练;防火门未关闭,消防通道堵塞;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乱丢烟头、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现象;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下班未关闭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库房堆放易燃废弃杂物,手机充电器一直连接插座,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三无”电子产品等。

(六)老旧(出租)房屋安全自查。地基、墙体、门窗、环境等安全隐患情况不明、排查不到位;对隐患突出的老旧房屋,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未设立显著警示标志,未切断供电供气,未加强值班巡查,巡查记录不全、不规范;未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等。

(七)基建项目安全自查。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边坡开挖、基坑施工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项目合同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等专门条款,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未对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等。

(八)对外服务项目安全自查。未开展安全交底、测前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及应急保障措施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疏漏;极端天气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冒险作业等行为;未开展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价,未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项目作业无应急预案,作业人员不熟悉现场相关处置方案等。

二、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履行“三管三必须”,充分运用“六项机制”方法和手段,认真安排、深入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扎实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禁走形式、走过场。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处突措施,保持联系畅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平安稳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祥和喜庆氛围。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24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党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