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节假日值守等有关工作,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共3天,4月7日(周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做好假日值班,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当前,长江流域已入汛,各单位要迅速进入汛期工作状态,抓实抓细汛前准备、水文测报、预报预警等重点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引导职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做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特此通知。
附件:上游局2024年清明节放假值班表
上游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