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合同

稿件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3 作者:行政办公室 编辑:汪志碧 打印

白鹤滩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施工合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鹤滩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施工

工程地点:云南巧家县大寨乡哆车村

工程内容:白鹤滩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土建施工。

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万元),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作增加变更。

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退还保证金。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成立后,乙方前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约3%(大写:取整壹万伍仟元,小写:15,000元)到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约30%(大写:取整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后,第二次支付合同剩余部分(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348000.00元),乙方前期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后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市两路口支行

账号 111 607 546 643

纳税识别号 121 000 004 504 028 32N

联系人及电话 李棠 023-89052810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25日

乙方

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攀枝花分公司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岗支行

账号 2302328109100099319

纳税识别号 91510411MA69HELT89

联系人及电话 李兵 08125916823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25日


富顺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施工合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富顺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

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富顺水文站

工程内容: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土建施工。

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作增加变更。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成立后,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市两路口支行

账号 111 607 546 643

纳税识别号 121 000 004 504 028 32N

联系人及电话 薛兴江 023-89052822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乙方

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胜支行

账号 5100 1747 3360 5023 8743

纳税识别号 915116227297977718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映木 0826-6227165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罗渡溪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视频测流系统安装支架施工合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重庆市合川区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罗渡溪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视频测流系统安装支架

工程地点:四川省广安罗渡溪水文站

工程内容:H-ADCP安装设施及视频测流系统安装支架土建施工。

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00元),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作增加变更。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成立后,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00元)。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市两路口支行

账号 111 607 546 643

纳税识别号 121 000 004 504 028 32N

联系人及电话 薛兴江 023-89052822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乙方

重庆市合川区康佳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重庆农商行合川支行

账号 1601010120010011862

纳税识别号 91500117203607849P

联系人及电话 李飞 023-42868600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三堆子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施工合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堆子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施工

工程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工程内容:三堆子水文站超声波时差法测流设备安装设施土建施工。

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万元),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作增加变更。

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退还保证金。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成立后,乙方前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约3%(大写:取整壹万伍仟元,小写:15,000元)到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约30%(大写:取整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后,第二次支付合同剩余部分(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00元),乙方前期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后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市两路口支行

账号 111 607 546 643

纳税识别号 121 000 004 504 028 32N

联系人及电话 李棠 023-89052810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25 日

乙方

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攀枝花分公司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岗支行

账号 2302328109100099319

纳税识别号 91510411MA69HELT89

联系人及电话 李兵 08125916823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25 日


向家坝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施工合同

甲方: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乙方: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向家坝水文站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

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向家坝水文站

工程内容:H-ADCP安装设施及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安装支架土建施工。

二、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为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169000.00元),合同执行期间费用不作增加变更。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成立后,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元整,小写:169000.00元)。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市两路口支行

账号 111 607 546 643

纳税识别号 121 000 004 504 028 32N

联系人及电话 薛兴江 023-89052822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乙方

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胜支行

账号 5100 1747 3360 5023 8743

纳税识别号 915116227297977718

联系人及电话 张映木 0826-6227165

签订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责任编辑: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