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周三)放假1天。
二、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保障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请局属各分局于4月4日下班前将值班人员发送至上游局行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上游局2023年清明节放假值班表
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