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游局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8 作者:行政办公室 编辑:汪志碧 打印

局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和长江委关于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水文局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报水利部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经济系列(正、副高级)职称、会计系列(正、副高级)职称。

(二)报长江委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以及报水文局评审的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条件。申报人员须按照新修订的工程、 经济、会计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申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符合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范围。(相关资历、成果要求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2)

1.从 2020年度开始,水利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的资历条件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与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与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与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10年。

或具备以上学历,取得与水利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类中级(一级)国家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足相应资历要求。

2.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的资历条件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具备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与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与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或具备以上学历,取得与水利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类初级(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足相应资历要求。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成绩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作为职称评审的赋分依据。

(三)专业理论考试。水利专业理论考试合格成绩作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和副高级职称评审的赋分依据;符合职称认定条件以及取得国家经济、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可不参加考试。2021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先行申报。

申报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四)教育培训。申报人员教育培训须符合《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水人事〔2017〕19 号)规定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要求,教育培训是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不满足条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经济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会计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申报信息系统(http://renshi.mwr.cn/rcpj/rsglxt/casLogin/login)进行网上申报,电子版申报材料(PDF版本)总计不超过256M。请申报人员确保网上上传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准备: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得另做封面、更改表格格式或夹杂其他材料。

②必备条件材料(附件6),一式1份,按照水利部统一格式提交,单独装订,不得超过20页。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工作单位为委属单位。

③教育培训材料(附件7),一式1份,单独装订。培训证明材料均以水利行业培训证书实际登记为准,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

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双面印刷,简洁精炼、突出重点,总页数不超过400页。其中经历能力(限100页)、业绩成果(限240页)、论文著作(限60页)3个部分合订为1册,一式1份,含封面、材料目录、个人业务总结(附件8)及相应申报材料(附件9)。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

2.水利工程专业副高级、中级。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申报信息系统(http://cwcz.yrihr.com.cn/)进行网上申报。(中级无需在此系统申报)请申报人员确保网上上传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纸质材料按以下要求准备: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要求同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

②必备条件材料(附件6),要求同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委水文局,工作单位为所在单位(勘测局)、部门。

③教育培训材料(附件7),要求同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委水文局,工作单位为所在单位(勘测局)、部门。

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同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附件10)。其中,呈报单位为长江委水文局,工作单位为所在单位(勘测局)、部门。

四、 报送时间

为保证我局职称申报材料按时推荐上报,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名单报局党群办人劳科,职称申报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局党群办人劳科。上游局2022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3月3日(七个工作日),上游局评审、推荐时间2022年2月22-23日,上游局2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水文局。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一)2021年度申报材料中“基层单位工作证明”(详见附件9-10),基层单位定义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县及县以下行政区域(含县级市)。如申报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可不填此表。

(二)申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须根据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线上传递涉密材料。申报人员如须依据涉密成果申报,须由单位保密部门出具证明,并由水文局人劳处报委人事局。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规范格式以及各类申报表格电子文件,均以最新格式为准。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规范、清楚。凡有弄虚作假经查属实,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按统一规定格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规范格式,材料不要过度包装。申报材料中凡涉及时间应写为YYYY.XX.RR.(如2021.03.02),各项申报材料封面请去掉“附件”字样,材料正文或表格下方的“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请自行去掉。

(四)职称申报人员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局属各单位先进行初评,申请及各单位初评表2月22日前随同材料一起交。否则就不得参加上游局初评及推荐。

联 系 人:吴英

联系电话:023-89052820

上游局 党群办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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