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稿件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行政办公室 编辑:汪志碧 打印

局属各单位: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委人事局拟于近期集中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2020-2021年已经获得职称资格而尚未办理相应职称证书的人员(包括委内评审认定、水利部评审、水利部委托评审)。

(二)个别因遗失等特殊原因需要补办证书的人员。

(三)为方便局属各单位(部门)招投标、资质申请等工作对专业细分的需要,各单位(部门)职工已办理了职称证书,一级专业为“水利工程”且未明确二级专业的,可根据办证人员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并填写一项 “二级专业”(见附件2),确定二级专业并办理证书后不得更改,请各单位(部门)统筹考虑、慎重填报。

二、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请办理职称证书,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办证人员信息表电子版。

(二)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注明姓名。

(三)因遗失等特殊原因补办证书的人员,还需由单位出具遗失补办证书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职称证书由职工所在单位(部门)集中申请办理, 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根据部职改办规定,每本职称证书收取10元的工本费。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党群办人劳科。

附件:

1:水利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办理人员信息表(通过OA发各单位负责人)。

2:水利工程系列职称二级专业名称列表(通过OA发各单位负责人)。

上游局党群办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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