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和值班安排的通知

稿件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1 作者:行政办公室 编辑:汪志碧 打印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便于各单位(部门)及早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节假日值守等有关工作,根据水文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妥善安排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和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全局广大职工要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长江委和属地疫情管控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附:上游局2021年清明节放假值班表


行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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