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便于各单位(部门)及早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节假日值守等有关工作,根据水文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妥善安排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和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全局广大职工要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长江委和属地疫情管控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附:上游局2021年清明节放假值班表
行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