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稿件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9 作者:行政办公室 编辑:汪志碧 打印

机关各部门、各外业分局: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进行操作,现将办税要求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6月30日截止

2、办理方式

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进行办理。

3、办理人员范围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年应税收入超过12万元或者补缴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人员均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他人员只需要进行确认提交即可。但有如下情况的人员必须进行补、退税操作:

(1)2020年工资关系有变动人员,即年中有单位调动人员;

(2)同时多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劳务费、咨询费、稿费等收入的人员;

(3)2020 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但未报送给扣缴单位导致在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自行申报人员;

(4)年度内,子女、本人或配偶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5)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6)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职业年金及商业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人员;

(7)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8)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人员,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以上八类人员退补税款需由本人在APP完成补缴或申请退款,过时不办理补税的人员税务部门将会进行稽查催缴,缴纳滞纳金,影响个人信用。望有补缴税款的同志引起重视。

4、办理流程

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个人中心完成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个人中心登录APP----点击首页选择“常用业务”下“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2020年度已开始”进入“填报方式”选择,这里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开始申报---进入阅读须知,点我已阅读并知晓-----下一步进入个人基本信息,检查汇缴地是否正确-----下一步进入收入标准申报,这里可以看见日常所有的申报数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费、稿费等收入项目、三险一金等扣除项,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是否申报完整,如果有遗漏的,可以在专项附加模块补充录入,补录的专项附加扣缴方式应选择自行申报方式。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核对后左下角显示应补退的税费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完成汇算操作。缴款不足400元的可以选择享受免申报完成汇算清缴。

填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及时询问财务科。

联系人:卢彦廷

联系电话:89052873

  • 上游局财务科

  •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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