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用要求宣贯培训

稿件来源:水环境监测分析室 发布时间:2019-12-18 作者:徐浩 打印

1216日至17日,上游局在合川举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宣贯培训。上游局副总工程师吕平毓,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分中心水环境监测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对《通用要求》按照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5大要素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各实验室的检验检测工作实际情况,对落实《通用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培训进一步加深了水质监测从业人员对《通用要求》的理解,及时跟进和了解检验检测行业资质认定变化,实现了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对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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