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经长江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近日,一批委内单位被确定为2016-2018年度长江委文明单位。上游局继续保持该文明荣誉称号,也是自1998年以来,连续20年保持该荣誉称号。
《通报》希望受到通报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和“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为推动新时代治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