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档案资料
根据2017年度质量运行计划,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近日完成了中心检测室及4个分中心内审工作。
此次内审工作由中心质量保证室负责组织实施,由中心内审人员组成的4个检查组分别对中心检测室及攀枝花、宜宾、合川、万州等四个分中心进行内审。检查组按照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部“七项制度”管理要求,通过听、看、查、问、考等方式,检查了各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年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验室设备受控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七项制度”准备情况、2016年度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并现场抽查进行理论和盲样质控考核。各检查组在完成检查后及时将检查结果传达至各实验室,并督促各实验室就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通过此次内审,进一步加强了中心质量管理,确保中心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促进中心成果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