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河道保护、治理、利用的调查和评价,建立河道登记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公布河道名录,完善河道规划相关的基础信息。开展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将为重庆市今后河道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
为推动该项目的具体实施,重庆市水利局于2016年7月启动相关部署工作。上游局作为本项工作技术支撑单位,承担了项目工作大纲及技术细则的编制,同时还承担了包括长江重庆段、嘉陵江、乌江等42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市级河流的河道调查评价和名录公布的具体实施工作。
7月25日,由重庆市水利局河道管理站主办、上游局承办的《重庆市河道调查及名录公布项目工作大纲及技术细则》培训会在重庆市渝北区举行。重庆市河道站站长严永辉、上游局副局长王世平及重庆市38个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河道工作的领导、技术骨干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上游局技术管理室主任彭万兵在会上就本项目实施目的、意义、工作范围及今后工作中涉及的技术难点、数据收集等作了细致讲解。上游局在该项目工作中的积极表现,得到重庆市水利局充分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