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局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三年简述
截止2月14日,上游局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实施、结果审议审定和公示公告,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将在上游局2017年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上游局成立五个考核小组,完成受水文局委托考核的非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全局15个部门(单位)及班子成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各部门(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完成内设岗位科级干部及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党群办公室对全员绩效考核数据进行了校核、计算和统计。考核初步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并在长江上游水文网公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安排有力有序,统筹年末岁初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和不足,谋划了新一年的奋斗目标。
2013年,针对以往年度考核工作中“重视不够、精细不够、量化不够、激励不够”等问题,在上游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多方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党群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该办法注重统筹兼顾与基本诉求,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着力体现公平公正,从严审议审定考核结果,做到公开透明,突出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2014年和2015年,针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上游局对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作了两次修订,持续完善考核程序、内容和细节。
上游局试行全员绩效考核三年来,取得良好效果,产生积极影响。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增强了绩效考核意识,把提升全局生产、管理、发展效益与部门(单位)和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力促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落实,为全局“两个发展、一个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增强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生产管理任务有了“硬杠杆”;二是初步建立起范围对象和内容目标全覆盖的绩效考核与奖惩体系,为提升全局综合管理水平提供了新实践;三是树立了一批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积极发挥了引领示范和标杆表率作用;四是进一步体现民主意志和公平公正,激发了全局干事创业的新源泉与新活力。
下一步,上游局将持续修订和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不断适应全局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